农户女儿胜诉后未获拆迁安置,镇政府称房源存在争议
2021年7月,杭州萧山区临浦镇开始实施精密智造产业园的整改改造工作,随之展开房屋征迁。苎萝村村民黄某水代表家人签订了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初步确定安置5名人口,其中1人为虚拟安置人口,安置总面积为350平方米。然而,这份协议中缺少黄某水的女儿黄某亚及外孙陈某某的名字。黄某亚,1988年出生,婚后一直保留在父亲的户籍上;而她的儿子陈某某则是自出生起便住在外公户下。根据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镇政府认为黄某亚的土地和权益都在其丈夫的家庭内,因此不该列入安置对象,未能享有过渡费,她的安置请求被拒绝。对这一决定不满的黄某亚选择了法律途径。2025年,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要求将安置人口调整为6人,安置面积递增至420平方米,并赔偿相关过渡费用。镇政府对这一裁定表示不满,提起了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了原判。尽管案件胜诉,但黄某亚至今未能拿到安置房。
黄某亚表示,尽管判决已经生效,她从未收到抽房通知。2025年11月,临浦镇组织了安置房的抽房活动,而她对此毫不知情。随后,于2024年3月20日,她向镇政府请求依据判决修改安置人口及面积,并要求支付过渡费。2025年6月26日,法院一审裁定黄某亚和陈某某应列入黄某水户的安置人口,认可她们的安置资格以及过渡费用。判决要求月终纠正安置协议中的不当之处,但镇政府对此仍提出上诉,然而二审仍旧维持了裁定的结果。据知情人士透露,案件流程已进入执行阶段,黄某亚收到了约14万元的过渡费。
尽管胜诉,黄某亚表示她仍在镇政府奔走催促安置,然而房子却依旧悬而未决。她称问题在于与镇政府在房屋分配位置上未达成一致。2025年12月30日,临浦镇政府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宣布安置房项目如期交付,并有626户居民成功入住新房。而黄某亚认为,自己所需的安置房应为浦玖詹府,依据原拆迁协议约定,房源该在詹家埭区块。她的要求明确:要么获得浦玖詹府的房子,要么进行货币安置。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临浦镇进行的安置房分配在抽房通知时并未告知黄某亚,至今她的要求仍未满足。黄某亚还提到,地图显示浦玖詹府与浦璟华庭之间相距约2-3公里,前者周围基础设施完备,而后者则相对较弱。对此,临浦镇分管城建的副镇长回应称,安置房的分配并不涉及第一期、第二期的区别,称两个小区为同一期项目,然而黄某亚认为自己应当得到的房子并不包含现在所提供的浦璟华庭,她对此十分不满。